首页 | 部门简介 | 通知公告 | 规章制度 | 表格下载 
站内搜索:
 今天是:
当前位置: 首页>>规章制度>>上级规章制度>>核算管理>>正文
《天津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(境)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》 (津财行政[2014]2号)
2019-05-29 17:13     (点击: )

 

文件

 
 
 
天津市财政局文件

 

津财行政〔20142

 

 

 


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

关于天津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

出国(境)经费开支范围

和开支标准的通知

 

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:

根据财政部 外交部《关于印发<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行2013516号)规定,现将我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(境)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通知如下:

一、因公出国(境)经费开支范围包括: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公杂费和其他费用。

二、因公出国(境)经费有关开支标准按照财政部 外交部《关于印发<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行2013516号)规定执行

三、本通知自2014120日起实施,此前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天津市财政局         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

                 2014年1月17    

此件主动公开

 

 

 

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

抄送:各区县财政局。
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天津市财政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14年1月17印发

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

关闭窗口
 
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
天津外国语大学财务处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