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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津外国语大学社会服务收益管理办法(试行)》 津外大党〔2020〕72号
2021-06-04 16:40     (点击: )

 

 

中共天津外国语大学委员会文件

 

津外大党〔202072

 

 

 


关于印发《天津外国语大学社会服务收益管理

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 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单位、各部门:

现将《天津外国语大学社会服务收益管理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单位实际,做好落实工作。

 

 

中共天津外国语大学委员会

 202077

 

(此件不公开

 

 

 

 

天津外国语大学社会服务收益管理办法(试行)

 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,有组织、有计划地开展社会服务活动,调动各二级单位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积极性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天津市市属高等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指导意见》和《天津外国语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开展社会服务活动,应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宗旨,在切实保证教学、科研任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,根据社会需要和实际能力,发挥学科专业、国际交流和人才智库等方面优势,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,以社会服务收益补充教育教学经费,改善办学条件,提高教职工待遇。

第三条开展社会服务活动,要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维护学校的声誉。严格遵守国家政策、法律和财经制度,照章纳税;收费项目与标准,应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执行,或参考市场标准,报物价部门备案。

第二章 社会服务管理体制

第四条社会服务活动实行学校“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、成本分担、自主支配”的原则。各单位(部门)根据学校规定,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社会服务活动和项目运营工作。

第五条学校对社会服务收益实行统一管理。各单位(部门)利用学校有形和无形资产开展社会服务所取得的收入,应符合国家财政法规的要求。各类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,纳入年度预算,严格执行“收支两条线”。

第六条学校为各单位(部门)单独设立自筹经费项目账户,核定收支,计量成本;年末余额正常结转下年度,继续使用。各单位(部门)按相关程序,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社会服务收入的使用方向、费用标准和列支范围,并签批使用。

第七条社会服务收入按学校统筹、二级单位及相关部门分配两部分进行分配。收入分配比例根据《天津外国语大学办学收入管理办法》执行。其中:学校统筹部分列校级社会服务收益账户,纳入学校预算统筹使用,用于与社会服务相关的能源补偿、资源占用及奖励性绩效等;二级单位及相关部门分配部分,用于社会服务项目成本、相关业务费、奖励性绩效、外聘劳务费及滚动发展基金等。

第八条以承担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的单位,其收入依法纳税,负担运行成本,承担场地、能源等资源补偿;按照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,足额上缴学校年度收入指标后,方可分配二级单位奖励性绩效。

第三章 社会服务收益管理

第九条 学校在人员工资总量中预留出一定比例的奖励性绩效额度,鼓励各二级教学单位开展社会服务活动,以服务社会的收益来承担20%年终职责奖励绩效,自主设定二级单位奖励性绩效标准。

第十条 各单位可根据《天津外国语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细则》,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分配细则;按程序自主申报二级单位奖励性绩效额度;确定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和外聘人员劳务费标准;设立二级单位业绩奖励绩效,用于奖励社会服务项目参与者及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。

第十一条各单位(部门)社会服务收益支出应按照学校相应制度,在办公费、印刷费、交通费、差旅费、培训费、会议费、出版费、公务接待费、因公出国(境)费、物业服务费、维修费、设备购置费、委托业务费、加班工作餐费、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、外聘人员劳务费等经济科目,规范支出。

涉及“三公”经费及重点公务支出政策,需按国家及市财政相关要求规范执行。

第十二条因创收项目成本补偿所产生的校内单位间划转的费用,学校不参与分配。采取调整部门间预算额度的方式进行内部结算。

第四章 监督机制

第十三条为切实维护学校和创收单位利益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受益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单位在资金管理与使用上建立内部监督机制,确保资金应收尽收,合理合法使用。

第十四条各类社会服务收入,严格执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的规定,严禁私立账户公款私存;非法侵占、截留、隐瞒收入;杜绝私设“小金库”、设账外账、坐收坐支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第十五条财务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,依法缴纳税金,按收入管理办法分配部门收益,依规核算支出。

第十六条审计、巡察部门充分发挥监督职责,按照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。

第五章 附 则

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如上级出台新的政策规定,以新政策规定为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中共天津外国语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2077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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