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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报销解释之差旅费报销
2019-12-17 09:43     (点击: )

财务报销解释

差旅费报销

尊敬的各位老师、同学们:

大家好!大家平时工作、学习忙,关于报销、发票、签批……诸多规定无暇应对,报销时总是出现问题?让我们来帮您逐项梳理吧。今天咱们一起来看看差旅费报销。

一、报销前的准备工作

1.准备出差之前,建议先读读制度。这样就会对基础流程了然于心。

《差旅费管理办法》津外大校[2017]37

《财政部和天津市教委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规定》

2.出差前的准备:

1)差旅费审批。确定出差人数、天数、乘坐交通工具,了解报销资金来源。

2)带好公务卡。

3)了解出差地的住宿费标准(是否属于季节上浮城市)。

3.出差过程中,取得会议或培训通知原件(如为调研,在审批环节做好调研安排),保存好发票及公务卡刷卡条。

4.回校后,贴票并请部门(项目)负责人审签报销。

二、差旅费报销流程图

三、差旅费报销须提供手续

1.差旅费审批单

2.参加会议、培训通知,经审批的调研安排等

3.差旅费报销单

4.城市间交通费发票、住宿费发票、会议或培训费发票

5.学生、受邀专家提供餐费及市内交通费发票

6.公务卡刷卡条

四、常见问题解答

1.差旅费报销请谁签批?

答:(1)一般公务性出差,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,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由部门分管校领导签批。

2)教职工及学生差旅费由科研项目经费列支,由科研项目负责人签批。具体参见《天津外国语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(津外大校〔201596号)

2.因公出差允许预借差旅费吗?学生出差,没有公务卡怎么办理支付结算?

答:自执行市财政公务卡强制结算管理办法以来,原则上不再预借差旅费。学生单独出差无教师带队时,可使用在学校备案的借记卡刷卡结算,报销时提供银行流水。

3.出差人员因公出差发生须凭票报销的费用可以使用现金结算吗?

答: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,机票款、住宿费、会议费支出等原则上须使用公务卡结算,特殊情况下可用转账支票、汇款等方式结算。如遇承办方要求会议费交纳现金的,由承办方出具不能刷卡只能收取现金的证明。

4.城市间交通工具选择有要求吗?出差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吗?

答:出差人员乘坐城市间交通工具须对照《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表》。未按规定等级乘坐的,须提供同班次交通工具相应等级价格截图,超支部分费用自理。出差人员可以乘坐相应等级舱位的飞机,且应购买政采机票,报销凭证为国家财政总局监制的电子客票行程单。

    5.住宿费发票有什么要求?电子发票可以报销吗?

答:住宿费标准为每天每间房间价格。住宿发票原则上应注明住宿天数、人数(或房间数)、单价等基本信息,超出标准部分不予报销。电子发票可以报销,由经办人打印并在票面签字,以保证报销的唯一性。

   6.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,能否报销城市间交通及领取补助?

答:(1)受邀参加学术会议、研讨会等,凭受邀方负担住宿费的证明,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,对方不负担伙食及市内交通的,可按规定标准申请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。

2)学校师生开展野外调研、社会调查、学生实习等工作,住在学生宿舍和教室等对方不收取住宿费的,出差人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,由经费负责人审核,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,并按规定标准申请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。

7.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天津市内交通费允许报销吗?

答: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燃天数每人每天补贴80元,包括往返驻地至机场、火车站、汽车站间等在内的市内交通费,在按照规定申请的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,包干使用,不再另外报销。

8.乘坐公务车、租用车辆出差的是否发放市内交通费补助?

答:乘坐公务车、租用车辆出差的,交通费用已由学校负担,不再申请市内交通费补助。

9.对于在偏远、边境地区开展考察、调研和测试监测工作(一般为科研项目),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限制,必须要自驾车或者租车前往的,如何办理报销手续?

答:经经费负责人批准,租车费可以据实报销,发生的汽油费和过路过桥费凭据报销。自驾车或者租车出差的,不允许申请市内交通费。

10.外出参加会议主办单位与发票开具单位不一致怎么办?

答:外出参加会议主办单位应与发票开具单位一致。不一致的,外出参会的会议通知中应注明会议承办单位。

11.邀请专家或校外人员来校讲座、交流访问等,如何办理报销手续?

答:邀请专家或校外人员来校讲座、开会的,可按差旅费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、按照会议费管理等相关规定报销其他费用;邀请专家或校外人员来校交流访问的,可按差旅费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,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不实行包干管理;邀请专家或校外人员参加外地调研的,按差旅费规定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,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不实行包干管理。

12.学生赴外地实习、调研、比赛发生的差旅费如何报销?

答:学生赴外地实习、调研、比赛发生的差旅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报销,按“其他人员”差旅费标准执行,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不实行包干管理。

13.对于到天津市远郊区县参加会议、培训、开展其他公务活动,如何报销?

答:对于到天津市远郊区(滨海新区、武清区、宝坻区、蓟州区、宁河区、静海区)县参加会议、培训、开展其他公务活动,所发生的差旅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报销。

    上述内容供老师、同学们参考、查阅,不当之处,敬请批评指正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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